2)第四百六十二章 小街又有雨_剑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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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点,吵起架来,比他嫂子还要厉害几分。

  郑大风抿了口酒,砸吧砸吧嘴,满脸陶醉,“月夜清风,与挚友畅饮,说尤物美妇,真是神仙日子。”

  桌上这套青瓷酒具,有些年月了,一看就是小镇一座龙窑烧造出产,几近完美,作为大骊宋氏的御用贡品,按照惯例,稍有瑕疵的次品,一律会被窑务督造官衙署的官吏,严格筛选出来,敲碎后丢在老瓷山,郑大风爱喝酒,脑子又灵光,偷偷弄来些本该搁置在大骊皇宫的瓷器,不难。对于郑大风这些狗屁倒灶的小事,药铺杨老头当年估计都不稀罕搭一下眼皮子。

  朱敛正提起酒壶,往空荡荡的酒杯里倒酒,突然停下动作,放下酒壶,却拿起酒杯,放在耳边,歪着脑袋,竖耳聆听,眯起眼,轻声道:“富贵门户,偶闻瓷器开片之声,不输市井巷弄的杏花叫卖声。”

  朱敛听过了那一声细微声响,双指捻住酒杯,笑语呢喃道:“小器大开片,仿佛乡野少女,情窦初开,兰花香草。大器小开片,宛如倾国美人,策马扬鞭。”

  郑大风听着了这些颇为醋酸的文人措辞,竟是半点不觉得别扭,反而跟着朱敛一起怡然自得。

  照理说,一个老厨子,一个看门的,就只该聊那些屎尿屁和鸡毛蒜皮才对。

  明月朗朗,清风习习。

  对坐两人,心有灵犀。

  人间美事,不过如此。

  郑大风笑道:“朱敛,你与我说老实话,在藕花福地混江湖那些年,有没有真心喜欢过哪位女子?”

  朱敛轻轻放下酒杯,感慨道:“喜欢女子之时,岂可不真心,岂敢不用心。只是家国江湖,处处事事,身不由己,年轻的时候,心比天高,总觉得男女情爱,风流极致犹嫌小。纵横捭阖,功高盖世,力挽狂澜,青史留名,早年在书上一瞧见这些个词,就像……”

  郑大风顺嘴接话道:“就跟一条老光棍在深山老林,窥见了美人出浴图,一下子就热血上头了。”

  朱敛赶紧给双方倒满酒,就凭这句话,就该满饮一杯。

  两人轻轻磕碰,朱敛一饮而尽,抹嘴笑道:“与挚友酒杯磕碰声,比那豪阀女子沐浴脱衣声,还要动人了。”

  郑大风问道:“如此天籁,你真听过?”

  朱敛点点头,“过眼云烟,俱往矣。”

  郑大风心悦诚服,竖起大拇指,“高人!”

  青衣小童翻了个白眼,实在想不明白,这两个武夫,怎么只要厮混在一起,既不聊武学,也不大碗吃肉,偏偏聊那吃也不能吃、还最耗钱财的女子,女子长得再好看,又能如何?凡俗夫子,即便如花似玉,花能开多久?人老珠黄又需要几年?便是山上女修,再好看,可好看能当饭吃吗?能当神仙钱买法宝吗?青衣小童觉得这两人的江湖,真俗气,太无趣。

  关键是郑大风也好,朱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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