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章 买!买!买!_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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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什么东西?”

  陆安之好奇心大增,这啥玩意,能让一位修士如此如临大敌?

  “这里面装着死灵菇研磨而成的粉末!”

  白月蘅深吸了一口气,掏出手帕,擦拭了一下双手,之后又把小瓷瓶细心的清洁了一下。

  “听名字有点厉害!”

  陆安之有掏出千年神机百科一下的冲动。

  “何止是厉害,生灵如果误食这种蘑菇,会精气消散、肌肉僵化,血液凝固,心脏逐渐停跳,大脑枯萎,最后变成一具干尸!”

  老板娘科普:“但是一百年后,如果这具干尸没有被斩下头颅,那么它又会以死灵的形态复苏,成为一种不死生物,别说孱弱渺小的人类,修士都顶不住的,吃了就完蛋。”

  “很值钱?”

  陆安之眼睛一亮。

  “没错,这种死灵菇数量极少,只会生长在阴冷潮湿,死灵气息浓郁的地带,比如已经存在了数百年的乱葬岗,死了很多人尸体随便丢弃的上古战场,因为尸体产生的死气和腐肉是它们的食粮。”

  老板娘介绍着,又忍不住打开瓶塞,瞅了一眼,接着便摇头叹息:“这死灵菇处理的太草率和简陋了,如果是完整一株,是可以拿去拍卖行售卖的,至少百万灵砂起步!”

  陆安之一阵心疼,那只小妖肯定是个散修,没有经受过科班教育,尽管认识死灵菇,但是完全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天材地宝,于是造成了浪费。

  “小安子,这东西太危险了,不如卖给我吧?”

  白月蘅提议:“我给你二十万灵砂!”

  咕嘟

 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,陆家两兄妹直接吞了一口口水,对视的时候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‘发财了’三个字。

  “这真是一夜暴富了!”

  陆安之苦笑:“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杀人夺宝呢,这来钱也太快了!”

  事实上,在乱世秩序崩坏,人民如草芥的古代,占山为王,杀人越货,才是硬道理。

  更有甚者,能打下一片江山,登基为帝,这才是把强盗这个职业做到了巅峰。

  “杀人者,人恒杀之,小安子,杀人夺宝没你想的那么容易,你只是运气好,宰了一只小妖,又适逢这只小妖,在乱葬岗生活的够久,偶然得了一株死灵菇罢了!”

  白月蘅苦口婆心的劝说,希望陆安之不要产生错误的认知:“越是身怀宝物的修士,越难以击杀,因为这些宝物,本身便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。”

  “我懂!”

  陆安之点头,旋即又有些庆幸和后怕。

  幸亏自己直接来爱马百货解锁百宝囊,要是换个家店铺,肯定被黑吃黑了,毕竟炼气期的菜鸟嫩死两个凡人不要太轻松。

  三柒的手,反而从柴刀柄上移开了,而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,越发显得的人畜无害,但是她的心中,却如临大敌。

  谁知道白月蘅给这么高的价格,是不是在试探大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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