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18章 雄霸书写界很多年_穿成福运小娘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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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:“我也试试。”

  潘再水写字本就慢,又生怕把羽毛做的笔用坏了,那速度,可谓是天怒人怨。这货眼巴巴的,在他身旁等了好久。

  “你来你来。”潘再水很体谅的让开位置,换张二柱坐下,抽出另一张纸重写。

  张二柱那水平,距离潘再水还差一截。握笔时,更是小心翼翼加哆哆嗦嗦。

  但两个字之后,同样信心大增。

  他们是用木棍在沙盘上练起家,握笔姿势什么的,可就相当随意了。

  这时,手臂稳稳放在桌上,手指握着木质笔杆,笔尖则踏踏实实的接触纸面。不用担心因手腕力度不稳,会粗一笔细一笔的。

  “我也觉得比毛笔好用诶。”张二柱结束最后一个字的时候,也是惊喜异常。

  他甚至已经在想,若羽毛笔制作不太难的话,以后是不是自己也能用这种笔写字了?

  袁冬初却惆怅起来:这下子,把大家都教坏了呢。看看,都嫌毛笔练字麻烦,要改用羽毛笔了。

  要提前替鹅们默哀啊。

  周彩兰看着眼馋,当即也拿了纸笔,在袁冬初和秦向儒你一句我一句的指点下,有了很正确的握笔姿势。

  之后,得出和潘张二人一样的结论:羽毛笔好用。

  她还问秦向儒:“以后我也用这种笔写字行不?”

  之前断言羽毛笔不好用,写不出文字风骨的秦向儒,在自家媳妇问出这句话后,立即便没了立场。

  他不但点头点的利落,还很温和的说道:“行啊,怎么就不行?咱又不打算参加科考。你瞧袁姑娘,用羽毛笔写的字便很拿得出手,足够和人交流。”

  袁冬初颇有意见地瞥他一眼,这算不算宠妻狂魔?

  刚才吐槽她写字的时候,这家伙可是一点儿不打磕绊,有一说一,实诚的很。

  如今媳妇表示,也想用羽毛笔写字,这家伙不遗余力支持媳妇。

  不但如此,秦向儒还关心起羽毛笔的制作,拿起来又是一番端详,用指腹在羽毛笔的笔尖摩挲着。

  随机,便提出一个很关键的问题:“袁姑娘,你这笔,若经常使用的话,磨损会很严重吧?”

  袁冬初点头:“是啊。如果像今日这样写单,这三支笔很快就得换笔尖了。”

  秦向儒撇一眼放笔的匣子,发现里面还有一把小小的裁纸刀,问道:“是不是还得经常修整笔尖?”

  “是。”袁冬初不得不佩服,又机械专长的人,思维逻辑果然厉害。

  秦向儒继续细致入微的观察,很快就被他发现,已经很细小的笔尖,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短短的缝隙。

  “咦?这个……难道是为了能让墨汁流淌顺利?”秦向儒自语。

  袁冬初发自心底的赞叹。木讷、还是个慢性子的秦向儒,在这方面的思维,居然如此敏锐。

  笔尖能有这种细微的结构,是前人不断试验、总结才得出的正确结论。

  可这位,这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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