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八章 怪嫂子_狼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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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到天下至尊更辉煌。

  他只说了一句话:“我不懂!”

  不懂,就是我不明白。

  我不明白,只有走。

  走,还是逃,在韩风心目中只有一点:我必须要活着!

  这是信念。

  信念,激发人们不断进取的希望。

  希望在,一切都在。

  韩风在此时此刻,突然就有了信念——只要我不死,事实就会澄清!

  这就是信念。

  所以韩风逃走了!

  外面再多的武林高手,也拦不住韩风。

  拦不住!

  ——他是“水上浮萍”!

  ……

  五个月后,韩风衣衫褴褛,逃到了境外——大沙。

  他无得诉说。

  五个月内,他已经是天下武林的公敌。

  —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他就接二连三的犯案——玷污民女三十六人!

  样样举证,就是他:他有六指!

  韩风的确有六指,在右手,大拇指上多出一指。

  六指是对他最有力的证据!

  从此,“水上浮萍”变成了“六指淫~魔”!

  可笑?

  韩风自己都觉得可笑。

  可是无得解释:人证!

  ——被非礼的女子中,有大半人在指正他。

  ——就是他,他有六指,还说自己就是名动江湖的“水上浮萍”,事后,他会娶我;为了脸面,没有在官府大堂上露面的女子,也都在私底下对父母说:“我的肚子是大了,但愿他不要和他爹一样,生有六指!”

  韩风笑了,傻笑。

  他知道自己今生已经没有回头的余地。

  案子不是自己干的!但事实俱在,连自己都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所为……

  故,他只有逃走,容不得丝毫的解释。

  解释?

  怎么解释?

  说不是老子。老子从来没干过?

  那,就要饮水思源!

  ——你非礼慕容春水的事,是真是假?

  韩风怎么回答?

  是真?

  自己没干过。

  是假?

  自己就要和盘端出当夜自己的所见所闻,以证明自己不在场的证据。

  能么?

  不能,绝对不能。

  ——就算自己死,也不能连累表哥。

  ——没有表哥,就没有自己的今天。

  表哥?

  想到上官朗月的一瞬间,他激动万分:只要表哥没事,自己的案子一定会水落石出,他就是破案高手,天下无人能及!

  可惜的是,逃亡的日子里,丝毫没有上官朗月的一星消息。

  江湖传闻:第一奇侠,因不能接受自己的兄弟会干出如此禽兽不如的勾当,意志消沉,无颜江湖事务,退隐匿世……

  但是,韩风的心却在颤抖:“大哥,我们都被别人算计了!”

  这是一个圈套!

  圈套?

  对于上官朗月来说,不知道有过多少次的经历,他不在乎,凭他的智慧一定可以查明真相,可惜,他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。

  圈套?

  对于韩风来讲,也算不得什么:“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。”

  但他只有逃走,远走高飞,没得商量。

  ——江湖中五大门派联合下达了一份必杀令:见韩风,杀!

  ……

  夏知了把十多年前的一段江湖风云,更多的是回忆,讲述完,低垂着脸,一言不发。

  “有意思!”

  此话一出,令三个人立时惊愕,混沌,不知何意,纷纷把目光投向一个地方……

  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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