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05章 第百零五章_原来我是美强惨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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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私奔当然是不可能私奔的,席冶抽出手,重新把人按了回去。

  比了一天的武,再连夜赶路,铁打的身子也经不起这般糟践。

  果然,平日能轻松将他打横抱走的顾将军,这次被自己轻轻一压,就重新躺了回去,双臂一伸,搂住他的腰,浑身洋溢着大写的占有欲。

  七月的夜,又燃着篝火,许多人喝醉了跳累了,直接倒在大片大片柔韧的青草上,以天为被地为席。

  顾琮这模样,虽不奇怪,却也拦住了之后想来搭话的男男女女,等隔天阿娜日带着礼物来告别,才发现顾琮的帐篷早已收拾整齐,人去楼空。

  一旁的婢女没忍住:“公主?”

  “被发现了,”无关性别,单纯偏爱赏心悦目的漂亮脸蛋,阿娜日瞧了眼帐篷里刻意紧紧挨在一块的两个枕头,挑了挑眉梢,“真是个小气的男人。”

  只可惜,她送的骑装,席冶没用上,否则,对方穿红,一定比达里湖,——草原最珍贵的明珠还耀眼。

  倘若顾琮能听到这话,一定会更得意,因为席冶穿红的样子,他早已见过,在婚礼上,在他们相遇的第一天。

  至于这次那达慕大会的彩头,却不再是活物,而是三种对应比赛的“武器”,马鞭、弓箭与匕首。

  皆做工精致,绝非凡品。

  踏雪和乌云灵性至极,鞭子只能当个席冶赛马夺魁的纪念,顾琮亦用不惯那削铁如泥却嵌着各色宝石的匕首,干脆借花献佛,把它留给席冶防身。

  1101:……很好,花里胡哨,总觉得带上以后更容易被打劫。

  它家宿主居然没反对。

  等回了桑干城,1101才明白,除开“财不外露”,还有个词叫“衣锦还乡”,风格迥异、明晃晃挂在席冶腰间的匕首,便是燕朝又一次胜过草原的证明。

  尤其听说是席冶上场、和两年前的顾琮一样赢了赛马,桑干城百姓对“将军夫人”本就不低的热情,重新攀到了一个新的顶点:

  又漂亮又能打,这样好的人,谁能不喜欢?

  买菜时多出的一把小葱、劈好才送上门的柴火、比寻常客人多几个的小馄饨……并非什么值钱的东西,却是席冶身为反派,鲜少能体会到的珍贵善意。

  “咚。”

  “咚咚。”

  夏去秋来,原本除了必需品、简洁到空荡的小院,竟多了个叫不出名的野花架,顾琮就坐下面,旁边放着个倒扣的草筐,里面正有只兔子在撞来撞去。

  “老实点,只要你几撮毛,又没打算吃你。”揉了揉认真到发花的眼,自己找了个小板凳坐的陆金,小心控制着说话时的气流,用空着的手挡紧,打哈欠似的,生怕吹跑面前好不容易挑出的两团“绒绒”。

  或者叫紫毫。

  几个月前燕京城那纸笔铺子老板说的鬼话,他家将军居然没忘,亲自去附近山上抓了许多兔子,挑来挑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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