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番外1那里是我的家_迭裂黄堇(糙汉1v1公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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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感情,可每天屙屎屙尿还是伺候在床前,没有过什么疏漏。

  陆为十六岁的那年夏天,白水村来了个外人,说自己是陆为的叔叔。那时陆为刚在田里忙完,坐在山尖尖上看太阳,在山上抓兔子的村人说自家来了个什么叔叔,他还以为是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的。下山满身大汗地去了村口,看见来人,却是个西装革履的文化人。

  文化人见着他就抱,眼泪糊了整张脸。

  “小为啊!真是委屈你们母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受苦了!大哥前个月终于平反了,我也终于能把你们接回城里去了!”

  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拥抱本就莫名其妙,又听了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话,陆为更是摸不着头脑。

  文化人打量着陆为这硬朗的身板,破涕为笑:“算了,不提以前那些事了。快带我去你家,我去跟大嫂说这好消息。”

  尽管对这位叔叔的身份还有所怀疑,但陆为还是带他去了自己家,反正自家一穷二白,完全没什么能让被人坑蒙拐骗的。

  一到家里,这位刚收了眼泪没多久的叔叔再一次哭得不能自已。

  “大嫂啊,你的命实在是太苦了。”

  陆为的叔叔,当然也姓陆。他告诉过陆为自己的名字,不过那个名字文邹邹的,陆为根本记不住。但他记得那天,叔叔在他家里,给他讲了许多关于他爸妈过去的事。

  在陆为的记忆之中,从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一号人。所以听着叔叔讲爸爸的事,对他来说无异于听一个陌生人讲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,无非听个热闹,内心能有什么触动。

  文化人不知疲倦地讲了好几个钟头,说到最后,告诉陆为,说在城里给他和他妈留了房子,也能给他在城里找个工作,让陆为过几天带着他妈上城里住去。

  陆为当然没答应。

  他从小生长在这里,小时候做村里的霸王,好不容易吃着百家饭长大,终于懂了是非,在村里有了一片自己的土地,也算扎下了根来,又怎么能说走就走。

  文化人又劝了他好久,可他倔得像牛,怎么也劝不动。文化人于是转变了思路,提出:“那我把嫂子接进城里去吧。嫂子现在没有自我活动能力,在这里就是等死。不如我把她带走,去城里的医院治,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希望。”

  说实在的,陆为对这个自幼对他动辄打骂,一言不合就拿着刀砍人的疯妈妈真没有什么母子情分。他能在白水村长这么大,这疯妈妈没给他做过几顿饭,娘俩全靠生产队里的接济才活下来。不舍昼夜地照顾她已经算是尽了孝道了,如今有个人愿意替他承受这负担,他也是乐意的。

  因而文化人一说,他想了想,也就同意了。

  文化人当即展颜,跟陆为一起收拾了点陆为妈的行李。东西都收拾好了,天也就快要黑下来。文化人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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