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十三章 巧中之巧!_洪荒:我在聊天群扮演鸿钧老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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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意,更在有无之间,哪怕是遇到了漫天血污之光,也未能显出阵容来。而且好死不死的是,陈鸿钧选的地方就在山野之间,周遭又因之前的九色光华引来了不少凶兽。如此下来,还真暂时蒙蔽了血都。

  可惜的是,陈鸿钧如今修行有成,就想出来转转……

  于是好巧不巧的,正好遇到了血都。

  “……踏破铁鞋无觅处!”陈鸿钧出阵的一瞬间,血都就感应到了。他所化的那些血影,更是在十万里的血雾中近乎瞬移而至。“犙羊兽果然诚不欺我!”

  “这是!”感受着周遭血雾中的那股恶臭、血腥、戾煞之气,看着竞相围剿过来的血影,陈鸿钧差点没直接破口,“老子真的是闲的,早不出来晚不出来,偏偏这时候出来,还真的是一个巧!”

  看着那沸腾如滚油一般的血雾血浪,感受着还没被完全侵染的一些杂驳的天地气息,陈鸿钧那里还不知道,这个真的是巧了。

  这血雾,绝对才成形不久。

  “小贼,还不赶紧束手,将我的宝贝给交出来。”血影虽然将陈鸿钧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,偏偏没直接对陈鸿钧出手。

  这倒也不是血都变了脾性了,而是他此刻正感觉到,在大几千万里外的血影分身,发生了某些变故。

  就是这么巧!

  不仅陈鸿钧正巧这时候稳固了自身的一身修为境界,想要出来透透气。也正是祝犁等人,准备好的暗手,对血都遗留下来的血影下手的时机。

  正是如此,血都这才有了一些犹豫。

  几千万里看似极远,可实质上对于不败强者而言,只要他们舍得施展一些神通、秘术,绝对能在片刻之间,就追赶过来。

  时间如此的紧迫,血都自然也想直接将陈鸿钧给拿下。

  偏偏陈鸿钧刚刚成就金仙不久,一身的道韵还未完全的收敛,这正好被血都看在了眼里。

  如此的道韵,绝对不是一般的不朽所能有的。如此的道韵,说是半步不败,也半点不虚。血都修的是凶兽之法,那里知道金仙大道的玄妙。如此被唬了过去,也不知道以后真的知道了此事,会有什么反应。

  “你是那位,你我素不相识,你这话说的,是我欠你的?”陈鸿钧自然能感觉到,血都一身的恶意满满。

  只是他也怀疑,这凶兽怎么还不出手呢。

  “栾雀、笼丘的灵宝,是在你手中吧。现在还来,给你一个机会。”

  血都这话说的。

  真的是大方,他可是近十万年来,都没再说过这话了。

  “哈!不是,我不认识你,也不认识什么栾雀、笼丘,你是不是找错人了。”陈鸿钧才不会傻乎乎的承认什么,“好了,你要寻什么人与我无关,我也不想认识你,再见!”

  这话说完,陈鸿钧飞身就要走。

  “作死!”给脸不要脸,血都那里还会容忍什么。

  哪怕是他能察觉到,短时间内怕是不能直接拿下陈鸿钧,很有可能让后来者做了黄雀,可见到陈鸿钧要走,还是忽然出手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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