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零一章 假使良知尚存_混在日综的大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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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这是打算给我们看一眼成绩单?”谷口正雄的脸上带着哂笑。

  “法官阁下,我只是想为您提供一点背景。”青木凉介从容说道,“自从1907年现行刑法法典生效以来,因为刑法第200条而被判刑的案子仅有9例。而在这9例之中,有6例被害人曾经对被告做出过侮辱、侵犯、虐待等暴力行为。”

  “近亲**并不违法。”谷口正雄冷笑一声,“并且,强奸罪是亲告罪,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报警,是无法成立的。”

  青木凉介闻言颔首:“是这样没错,但是我想说的是,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已经违反了宪法第14条。”

  “哦?你的依据呢?”

  “依据就是我的当事人和被告两人……”

  青木凉介刚要开口,谷口正雄则露出了一个轻蔑的笑容:

  “两人之间存在夫妻之实,所以不能等同于普通的父女?你需要再重复一遍吗?

  好吧,就算我勉强同意你的观点,但事实上我完全不认可。要知道国民对于杀害亲生父亲这种案件更倾向于加重量刑。”

  渐渐的,青木凉介的拳头一寸寸攥紧。

 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说话的谷口正雄,看着他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居高临下地愚弄听众。

  这一刻,他心头那股一直试图压抑的怒火开始熊熊燃烧。

  “为什么?就因为近百年以前所通过的一条陈旧且野蛮的法律?

  所谓的共识,除了刚才我所说的那9例案子,我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数据支撑所谓的‘国民共识’。

  所以,这9例案子的判决结果就可以代表大多数国民的意见了吗?

  更值得注意的是,我们国家的最高法院竟然要靠所谓的‘国民共识’来给一个人定罪?

  刑法第200条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尊重长辈的意图,可是它起到效果了吗?

  的确,他的确尊重长辈。

  有了它,等于给了那些想要借助长辈身份行犯罪之实的人一把保护伞。无论他们干出多么失格的事情,只要他一天还是‘长辈’,晚辈就必须忍耐。

  就算是让14岁的女儿脱光衣服爬到他被窝里,她也必须得这么干。

  为什么?因为他是‘长辈’。

  他是‘长辈’,所以他可以为所欲为。

  他可以用拳头让她们听话,用极尽手段的凌辱让她们屈服,她们却不敢反抗。

  即便他真的杀了人,只要他是初犯,只要他说服家里人一个都不要站出来去发起全民签名,甚至出具谅解书。

  他顶多只需要在监狱里待上几年时间,一切就都一笔勾销。

  而那些受害者只会更加沉默,因为法律不支持。

  在她们初次受害的时候,我们没能保护她们。

  现在,她们孤立无援之下的反抗,我们反而要在这里讨论是不是该给她们一个死刑?

  这样的法律,真的平等吗?”

  “她们可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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