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三章 正好这只右手不想要了_诸天:从港综崛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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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一人我饮酒醉

  醉把佳人成双对

  两眼是独相随

  只求他日能双归

  娇女我轻扶琴

  燕嬉我紫竹林

  痴情红颜心甘情愿

  千里把君寻…”

  在那个喊麦盛行的年代,林言也曾放下书本,苦练帝王音,想要在网络界一战成名!

  奈何被老爸发现,用腰间的七匹狼皮带,硬生生把他梦想扼杀在摇篮中。

  以他的颜值,没能在那个猪都能起飞的年代里崛起,终归成了人生中一大憾事。

  ……

  独特另类的唱腔,低沉且极富有节奏的嗓音。

  虽然完全听不明白在唱什么。

  但就是觉得很带感,这是一种身体本能的享受。

  场中的男女大声欢呼,热血沸腾。

  不少女人惊声尖叫:“MC林彦祖,我要嫁给你!”

  乌鸦在吧台前听得一脸懵,这他妈什么东西?

  居然这么带劲,还怪好听的。

  VIP卡座上,一个戴眼镜的胖子,盯着舞池中央那个蒙面的年轻人,双眼放光。

  他对身边的助理道:“一定要弄到这个年轻人的联系方式。”

  “是,王导。”

  乌鸦身边,大彪眯着眼。

  仔细,认真打量台上那道身影,看了又看,总觉得有点儿眼熟。

  “那衣服,那身材……”

  随即反应过来。

  这不就门口撞他那家伙么。

  又仔细看了一会儿……

  忽然咬紧牙关,额头青筋暴起。

  那修长的身形,和几近完美的侧脸……

  像极了前几天在厕所偷袭他的人......

  就是那家伙……无疑了!

  大彪脸色铁青,因为太过愤怒,头发在此时根根竖立,像炸了毛的刺猬。

  身旁的乌鸦发现异样,皱眉道:“你怎么回事?”

  大彪一指台上,咬牙切齿:“老大,前两天把我打晕丢进厕所,冒充小弟掀你桌子的人,就是他!

  “什么!”

  乌鸦站起身,仔细往台上瞧去,灯光昏暗闪耀,那人又蒙着脸,他分辨不出来。

  “你确定是那小子?”

  大彪肯定地点了点头:“不会错的,就是他!之所以蒙着脸,一定是怕被我们认出来。”

  那日,他被林言打晕,扒光衣物,撸掉项链手表,只穿个裤衩被扔在厕所。

  事后被人发现,几乎沦为笑柄。

  这件事成了他一辈子抹不去的耻辱!

  做梦都想把那可恶的小子找到,砍成十八段,扔海里喂鱼。

  绝不可能会认错。

  乌鸦眯起眼睛。

  那日在关二爷的诞辰上,这小子冒充他小弟,掀了他桌子。

  虽然不知道他这么做所谓何故。

  但摆明了是在挑衅。

  事后也曾派人四处找寻那小子的身影,不过没能找到。

  现在他居然还敢来自己的酒吧……

  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!

  乌鸦对大彪吩咐道:“你带两个人,把他带到后巷,我要亲自处理他。”

  “是,老大。”

  大彪咧嘴一笑,盯着台上的人影,目露凶光。

  “败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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