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百二十七章,第六师团的落幕_诸天,从亮剑开始的倒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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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进来,冒着枪林弹雨的风险记载战地实况。

  他们的敬业是后辈所不能比拟的。

  记者和摄影师来到山洞,先看了那份诀别电报,又拿出一片从报纸上裁剪下来的照片,跟地上的尸体进行比对。

  当年谷寿夫率领第六师团在南市大屠杀,媒体争相揭露报道,留下了这个臭名昭著战犯的照片。

  “是他,他就是谷寿夫。”

  记者指着地上的尸体激动的叫道:“快把它拍下来。”

  这个臭名昭著的战犯,当年不过是被调任闲职,可以说是一种庇护。

  现在凶手终于得到应有的惩罚。

  可以告慰那些冤死亡魂的在天之灵了。

  李云龙在山洞里站着呆了一会,干掉了头号对手仇敌,喜悦吗?

  确实是有的。

  不过更多的还是怅然若失。

  既定的目标已完成,一时间没有了接下来的方向。

  整整一个礼拜没有睡好觉了,不是在打仗就是在赶路。

  之前是靠着一口气,不把敌人干掉是不罢休的气硬撑着。

  现在一口气泄了,他只觉得无尽的疲惫,非常想好好的睡一觉。

  “李团长。”

  七七二团的程团长远远的见到他就打招呼:“你们独立团真够快的,位置比我们偏,居然还是第一个冲进敌人指挥部的。”

  李云龙充耳未闻,程团长脸上的笑容凝固了,心中暗骂不识抬举,掉头走了。

  草包一个,他在李云龙心里面就是那形象。

  李云龙没心情,就不愿搭理他。

  穿过被打成焦土的战场走下山坡,李云龙正准备回去找个地儿睡一觉,却听到了一阵悠扬的歌声。

  “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

  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

  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

  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

  有一天战火烧到了家乡

  小伙子拿起枪奔赴战场……”

  时间像是凝固了,战士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,听那沙哑的歌声。

  李云龙驻足在原地静静的听完了一曲,待到结束同所有战士一起行注目礼。

  听上去是个战火而改变,忧伤的爱情故事。

  警卫员虎子上前去打探询问了情况。

  唱歌的是他们独立团一个月前刚调来的一名连指导员。

  那人是个知识分子大学生,未婚妻就死到了南市里,歌曲就是他本人创作的,纪念那段爱情故事。

  李云龙错愕了良久,他记起此人来了。

  之前的战斗中就很勇敢,一副不要命的样子,要不是运气好早死八回了。

  没想到此人原来身上有这样的故事,怪不得那么拼。

  “是条汉子,这回鬼子都死绝了,他也报仇了。”李云龙淡淡的评价了句,继续往回走。

  歌曲确实优美,只是充满了忧伤。

  李云龙不喜欢这样的调调,他喜欢有气势积极向上的,譬如黄河大合唱,义勇军进行曲。

  那个才是男人该有的胸怀。

  他本人,以及率领的独立团,也践行了勇猛无畏的精神。

  王牌师团又如何?

  敌人的兵力是他们十五倍又如何?

  有飞机助阵大炮猛轰又如何?

  他们独立团都撑过来了,还坚持到了最后,给敌人送上了致命一击。

  胜利属于他们独立团,属于每一位八路军战士。

  论功行赏,他们独立团是头号功臣。

  夸张点说,就是李云龙带领着他的独立团,拖垮了一个师团。

  以少敌多,取得了伟大的胜利。

  倒头就睡的李云龙,嘴角还挂着胜利的微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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