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40章 番外二媳妇变小了(7)_嫁千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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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气馁,照旧上门,吃闭门羹也不放弃,可见咱们女儿没看错人。再者,陆家那样的小门小户,如今的家业,都是他一人打拼出来的,是个能干的。”

  战胥酸了,“我倒觉得一般,若不是知知喜欢,我是万万看不上的。”

  江若对他这种“我家女儿天下第一好,别家郎君千万个配不上”早已习以为常,自打女儿及笄,说亲提上议程后,对于那些上门的郎君,他一直是这个态度。

  江若懒得说他,随他去了,战胥见妻子不理睬自己,又闹了脾气,外人面前说一不二的侯爷,在自己屋里也是个耍小性子的主。

  可惜江若不吃那一套,淡淡定定坐在一边,道,“侯爷今日火气大,正好一人下下火,我去陪女儿睡了。”

  说罢,从容起身,大大方方出门,留下屋内一脸无奈的战胥。

  .

  隔日,陆铮又来了战家,这回上门,明显感觉到了一丝不同。

  入了书房,见到了战胥,陆铮照旧恭恭敬敬打了招呼。

  一向视他于无物的战胥,居然认认真真抬起头打量了他许久,才淡淡道,“坐罢。”

  陆铮坐下,战胥便直接道,“你想娶我女儿,打算拿什么娶?总不能凭你一张嘴,我便把女儿交给你了。”

  陆铮惊讶于他的松口,出口毫不迟疑,犹如早就想好了一般,“愿以江山为聘,立一人为后,碧落黄泉,死生相随。”

  “江山为聘?”战胥冷笑一声,“好大的口气,你如今不过占了兖益二州。”

  陆铮从容,“那便先以兖州益州为聘,其余的,日后补上。”

  战胥微微皱眉,仔细凝视着面前锋芒毕露的年轻郎君,今日的陆铮,撕开了平日在他面前温润的伪装,自信却不自负,一身气度,的确教人欣赏。

  “你如何保证你不变心?你如今喜爱知知容貌,便觉得她哪里都好,视若珍宝。待日后看厌烦了,只怕便又弃如敝履,望之生厌。”

  “若有那一日,伯父只管提刀上门,亲自砍了我,我绝不还手。”

  ……

  从书房出来,天色已经擦黑了。侯府上下各处都点了烛,火光将墙壁照得微微发黄。令陆铮不由得想起了前世在宫中时,点了烛时,也是一般无二的场景。

  有一回,蜀中害了饥荒,他忙昏了头,错过了时辰,一抬眼,便看见里里外外的宫灯都点上了。

  他起身欲走,担心妻子还在麒麟台等自己,走出没多久,便见不远处的重重烛光,氤氲的夜色下,妻子来了。

  带了三四个宫人,其中一个小宫人提着宫灯,另几个则提着膳盒。

  知知走到他面前,清润的星眸十分好看,微微扬起脸,朝他道,“我陪夫君在勤政殿用膳,夫君别来回走了。”

  陆铮拉回飘远的思绪,朝来时的路往回走。

  没走几步,便看见不远处的树下,站了个鹅黄衣衫的小娘子,披着白色斗篷,带着帽子,纤细窈窕的身形隐在宽大的斗篷中,手中提了个绛纱灯,润黄的纱笼着灯,氤氲的光照亮了脚下的路。

  也照亮了陆铮的心。

  他追寻两世,始终追寻的,便是这一束光。

  温暖的,能照亮他的光。

  陆铮朝他的光走过去,越走越近,秋风卷起树梢的落叶,一片落叶掉下来,落在知知的斗篷帽子上。

  陆铮抬手,捡走那一片叶子。

  他低下头,额头抵着小娘子的额头,唇边一抹俊朗的笑意,道,“陆哥哥来娶你了。”

  春去冬来,寒来暑往。

  十年的时间,他心尖尖上的小娘子终于长大了。

  然后,他再一次把她娶回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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