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二七章 前因后果 上_极品小道异界纵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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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解释什么。

  “以你这种年龄便跻身魔导师之列。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!”这种表现落在弗利萨眼里。让他更加肯定了自己地猜测。一个魔导师。按等级排列。也就和狂剑士同级。对于雷霆剑师来说。并没有什么值得惊讶地地方。

  但是如果是一个拥有盗贼般移动速度地魔导师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魔法师地强大。那是毋庸置疑地。在合适地环境下。一个魔导师可以干掉十个狂剑士。但是低防低敏。是他们地致命缺陷。彼此间距离少于十米地时候。十个魔法师也不够一个狂剑士去砍。

  所以说。这个世界是公平地。没有最强地职业。只有最强地技术。

  但是丹枫这个媲美盗贼的魔法师一出现,就彻底打破了以上地这种规则。拥有疾风般移动速度的他,可以轻松拉开与对手间地距离,然后再回头放一个魔法,等对手接近时,再回头放一个魔法。就算由于时间短促,没法准备高级魔法,至少也立于不败之地了,看得着却打不着,恶心都把对手恶心死。

  这种法师对付战士特有的战术,有个很通俗易懂地名字放风筝。不过别的法师,是靠辅助系魔法拖慢敌人地脚步,如泥沼术、缚足术,然后乘机施展攻击类魔法,这需要精确的计算和法术配合,一不小心就可能功亏一篑。

  但是丹枫就不一样了,他靠的是纯粹的速度,只要看人近了就跑,根本就用做什么计算,唯一可能出现的意外只有一个,那就是不小心摔跤……这样死了也是活该!

  不过丹枫对这种夸奖并不怎么感冒,听一句也许还会有些舒服,再听一句那就没意思了。在丹枫眼里,这种口头上的赞美,远不如一块低级魔晶来得实在。

  “剑师大人,我这人志向不高,最大的人生目标,也只是当个小领主,然后混吃等死,实在配不上英雄这个称号。”在小道士的心里,英雄就是傻蛋的代名词,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傻蛋。

  “小伙子,你太谦虚了,以你的潜力,迟早是封疆裂土成为一方领主,绝对不是太大的问题。”弗利萨呵呵笑道。

  “裂你个大头亡灵,裂还差不多!”丹枫撇撇嘴,小声嘀咕道。

  这老家伙说得好听,其实都是些空口白话。

  如果有实力就可以得到领主之位,这世上的领主

  如牛毛了,也不会有这么多高手屈尊降膝,去给那些手了。

  以平民的身份荣登贵族之位不是没有,但毕竟只是少数。平民想要成为贵族,唯一的办法就是积累战功,但现在整个大陆暂时处于和平时期,虽然小规模冲突不断,但总的来说还算平静,就算某人拥有大魔导师地实力,没有地方让他挥,到死也只是一个“平民”魔法师。

  至于贵族升迁,那就简单多了,一般的贵族子弟,只要去学院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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