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百四十八章 詹先生,我来了!_我投篮实在太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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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归流言,历史中芬利的这份合同是被小牛队无可奈何直接买断的,湖人队想要处理起来难度真不小。

  做个很简单的类比,这合同还有三年,而且全是接近顶薪,比历史中湖人给“邓英乔”和莫兹戈夫的那两个垃圾合同都要大。

  那两个合同处理起来难度之大令人印象深刻,这有多难可想而知。

  时间飞快,转眼交易截止日就到。

  这一天各队小交易不断,但基本上都属于小打小闹的范围。

  唯一一笔引人关注的是掘金和黄蜂队之间的一笔交易。

  掘金队送出了昔日三分球大赛冠军沃什·莱纳德和两个未来的次轮选秀权,从黄蜂队交易得到了JR·史密斯。

  这笔交易算得上是“意料之外,情理之中。”

  意料之外是因为JR是黄蜂队去年才选中的首轮秀,虽说顺位不是很高,但18顺位也不低。

  而且作为新秀,他去年场均得分上双,算是物超所值。

  包括去年参加扣篮大赛和詹姆斯的配合,至今也依然让人记忆犹新。

  这新秀第二年还没打完就直接交易走人,这从理论上来看有些让人意外。

  情理之中是因为史密斯才第二个赛季就已经展现刺头属性了。

  这赛季赛季初,他首发打的好好的,22场打了21场,场均也有11分的贡献。

  但也就是他替补的那一场和主教练斯科特当场吵了起来。

  之后他的球队地位就一降再降,从首发到替补,最后直接被雪藏坐冷板凳。

  这时候可能有人会问,斯科特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权利,可以直接把首发给撸到板凳?

  史密斯作为被球队重点培养的球员,管理层不会有意见吗?

  这个得从史密斯的打法说起。

  史密斯刚进联盟的打法和未来是很不一样的,是个标准的扣将。

  这也是他去年还是个新秀就会被邀请去参加扣篮大赛,和詹姆斯以及孙昊同台竞技的原因。

  大部分扣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投篮不太行,史密斯也不例外。

  他新秀赛季篮下命中率达到%,但是除此之外,他的中距离只有38%,三分更是只有%。

  这样算到最后,他整体的投篮命中率只有%。

  这对一个外线来说显然是不合格的。

  所以今年他为了提升自己开始苦练三分球,外线投篮命中率提升巨大。

  这时候的黄蜂队,是一支很重视挡拆和防守反击的球队,他们并不希望史密斯往那个方向发展。

  说出来可能有点怪,但是他的这种苦练和黄蜂队的训练方式是冲突的。

  再加上史密斯在比赛中总爱一些高难度出手,以及刺头属性。

  黄蜂队管理层没有对斯科特的决定提出异议,也就在情理之中了。

  所以这时候交易已经被雪藏的史密斯,能得到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将,还能拿两个选秀权,黄蜂队自然乐意。

  至于掘金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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